和州有一居民,忘了他的姓,养鹅有一百多只。偶然有一天,鹅吃了他邻家的稻谷,邻人打死了他的鹅达五十多只。
居民妻见了,开始也很愤怒,然后深思说:“我如果要与对方打官司,应该能胜他,但须要花费数十两银子。估计鹅的价值,还不到官司费用的一半。而且鹅虽然死了,也还可以用,何必争这个气?再说我丈夫现在喝醉了正睡着,如果让他知道,万一打起来,更不好了。”
于是吩咐仆人收拾死鹅做腌肉。
第二天早上,邻人忽然自己暴死。她丈夫酒醒了,惊讶感叹邻人无病而死,很是奇异,妻子才把昨天的事告诉他。
丈夫深有感触说:“假设你昨天对我说了,我乘着酒醉,必定殴打他,不就出人命了?”
于是召集亲友作证,拜谢他的妻子。(释成泰说)
【原文】和州有一居民,忘其姓,养鹅百余只。偶一日,鹅食其亲邻稻谷,邻打杀其鹅至五十余。民妇见之,始亦甚怒,次深思曰:“我设欲与成讼,力能胜彼,但须费数十金。计鹅所值,不及其半。且鹅虽死,亦尚可用,何必争此空气?又吾夫今已醉卧,设与知之,或起殴打,尤为不便。”遂命僮收拾死鹅腌之。次早邻人忽自暴死。其夫醉醒,叹讶其人无病而卒,甚为奇异。妇乃以昨事告之。夫深感曰:“设汝昨为我说,我乘醉力,必殴打之,不几成人命乎?”乃集亲友作证,拜谢其妇。(已上二事,释成泰说)
蕅益大师《见闻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