神寶經
原著: 宋,謝和卿 注解:吴鹏
總論
原文:皇天本無二道,下民眩惑於多岐。聖人安有兩心,末學浸淫於別派。
注:理生成於天,發揮於聖,一而已矣。末學失傳,浸淫別派,而有卦例等項之說。下民眩惑,莫知適從。此《神寶經》所以作也。
原文:嘗觀擇地之要,必當明理為先。故知旁道支離,遂使正宗湮沒。或用針盤而定向坐,或執卦例而談吉凶。何殊膠柱調絃,刻舟求劍。承訛接舛,析緒分端。
注:此書專言作穴之法。穴之尖圓向坐,天生一定,不可強為,此正理也。不明正理,而用針盤卦例以定向坐,談吉凶,多方揣摩,皆旁道支離,訛舛非一日矣。此書拔本塞源,而救其弊。故言之剴切。如此若倒杖定穴之後,方用針盤格其方位,以備造葬選擇,則可。
原文:今欲統三才而返於一元,合二氣而歸於太極。著為妙訣,令達士見之心開,洩盡天機,使邪術聞之膽裂。卜其宅兆,宜爾室家,副仁人孝子之用心,俾後嗣先宗而共永。術能易得,道不虛行。山靈妒此書之存,須防六丁下取;神物恐斯道之失,豈無萬聖同呵。理實有之,言豈誣矣。
注:此經發洩造化生成之妙,故山靈女石焉。然聖神恐地理失傳,定然護持,不令泯絕。
原文:或謂山冤無口,訴求生氣凝結恐難憑。豈知人智有眼,觀驗土色豐腴而可证。
注:生氣凝結此穴也,觀驗自有智術,豈待山靈口訴。土色解見下文。
原文:石山偏宜土穴,沖和定見紅黃。
注:石山非土穴不扦,其土必紅黃,乃沖和之氣。
原文:石穴出自土山,溫潤仍分紫白。
注:土山石穴,其石必色紫白,而質溫潤,乃吉。如堅硬頑石,凶矣。
原文:也有石山石穴,必須柔脆可鋤。柔脆即溫潤。能無土穴土山,但取精強為美。土不宜太潤。土穴似土而非土,紋理緊密。即精強之謂。石穴似石而非石,顏色鮮明。即柔脆之謂。此為柔裏鑽堅,韌中點脆。
注:承上文石土二穴言。
原文:支龍多生小石,剖之必有異紋。
注:即土山石穴,其石必有異紋,乃貴。
原文:壟穴或出平尖,鋤之要無煙墨。
注:即石山土穴,其土必細嫩可鋤。如見頑麤之石,飛煙迸火者,則凶。《平尖即葬口》。
原文:是故頑硬者,生氣不蓄。鬆散者,真陽不居。
注:穴內土貴沖和,既不要頑硬,又不要鬆散。真陽者,生氣也。
原文:舌尖堪下莫傷脣。傷脣則太卑失穴。齒罅可扦休近骨。近骨則太高傷龍。雞胸切玉,須明老嫩交襟。
注:陰脊來如雞胸,不可陰來陰作。老嫩即陰陽,交襟乃界水。
原文:鳩尾裁肪,要識剛柔界限。
注:平陽地如鳩尾,不可陽來陽作。剛柔亦陰陽界限,即交襟說理,須明又在眼力。不然,明是陽而指為陰,明是陰而指為陽。雖熟誦此經何益。
原文:既已明其的當,可無裁剪之能?倘然作用參差,難致和平之福。毫釐之謬如隔萬山。尺寸之違便同千里。
注:裁剪作用,俱是穴法,詳見下文。
原文:陽舒陰慘,義須謹於吸噓。
注:陽作必借陰氣一吸,陰作必借陽氣一噓。即陰來陽作,陽來陰作之義。若陽來陽受者,則見禍舒徐。若陰來陰受者,則見禍慘急。
原文:夫弱婦強,法當嚴於正架。
注:夫弱,陽也,法宜正毬。婦強,陰也,法宜架折。以正側言。
原文:覆掌仰掌,以別陰陽。明毬暗毬,以分強弱。
注:形如覆掌,陰也,如仰掌,陽也。陰來明毬,顯然為強。陽來暗毬,隱然為弱。覆掌仰掌者,形也。正毬架折者,法也。皆承上文,發明舒慘吸噓之義。非夫星家陰龍陽向,陽龍陰向之謂
原文:先施倒杖,次卓豎竿。
注:相穴先看陰陽強弱倒杖以定之。次依倒杖所指,豎竿牽繩分其坐向。針盤卦例俱不用。
原文:三合三分,見穴土乘金之義。兩片兩翼,察相水印木之情。
注:乘金,相水,穴土,印木,此四穴法,載在《郭氏葬經》。必於三分三合,兩片兩翼中求之。解見下文。
原文:灰中線之微茫,氈裏髦之彷彿。
注:申言上文脈氣,微茫彷彿如此,必須法眼詳察乃得。豈鹵莽可識。
原文:左乘右接,須防翻鬥斧頭。
注:穴有宜左乘者,乘金也。有宜右接者,印木也。當左而右,當右而左,是斧頭翻鬥。
原文:後縮前伸,切忌鑿傷釵股。
注:後縮吞葬也,穴土也。前伸吐葬也,相水也。相水穴在承漿部位故曰水。伸縮貴乎得宜,不可傷龍失穴。故曰:龍穴從來怕二傷,正此之謂。
原文:雙脈求短股,若情不順,理合從權。
注:雙脈求短正法也。若情不在短又當從權作用,不拘短股也。挨生枕薄邊如義,不然義當變法。挨生枕薄正法也。如情不在薄,又當變法作用。大抵相地,在相其情意所鍾而已。貴在通融,豈宜拘執。
原文:仍觀上下之分龍滴水,向背之接氣迎堂。
注:上之分龍,下之滴水。後之接氣,前之迎堂。此又變法中之不可變,從權中之不可移者也。
原文:十字天心,匪夫婦不配之十字。
注:穴法有天心十字,乃四應之至中是也。龍法又有不配十字,乃夫婦同行。。
原文:水抱尖圓,多錯認作穴前界土。氣分互換,常誤稱為坐下交襟。
注:此言氣脈閃跌,行而未止。人不詳察,見其水抱尖圓,遂錯認作穴前界土,坐下交襟,而不審其氣分左右,互換而前行也。其誤甚矣。
原文:故葬腹者,多傷胸。扦鼻者,竟鑿腦。
注:承上文,惟其錯誤,以致扦葬太高而傷龍。
原文:上下臺盤角,陰來陽受為憑。
注:臺盤角,陰也。前後鐵鍖脣,陽脈陰扦是準。鐵鍖脣,陽也。
原文:上鍬下角者為弱。上角下鍬者為強。
注:鍬形平正喻陽弱。角形尖削喻陰強。俱上來者為主。
原文:蓋陰陽之分,乃有前縮之異。
注:陰宜前,陽宜縮,即吞吐也。
原文:仍審隆鬣察脈之法,此為平坡擬穴之規。
注:隆鬣脈,行分水脊也。察此脈氣,陽耶陰耶。此平洋龍,高坡龍,擬穴一定之規。
原文:孤陽無分或穴正,可接脈而界流。
注:孤陽之地,下有合水,上無分水。倘或中有正穴,不可棄也。於來脈處,培土接之,分界其水,使兩邊而流。
原文:寡陰無合倘龍真,但鑿池而會氣。
注:寡陰之地上有分水,下無合水。倘龍氣果真不可棄也。於脈止處鑿池合其水,而會其氣。蓋地理或然不可一途而取,然非龍真穴正,安可強哉。此又不可不知。
原文:陰脈理宜湊入奈性急,亦宜避煞而扦。陽龍義合避簷,緣性寬,只得鬥毬而下。
注:明葬法或前或縮者以此。
原文:生龜尾急,去則傷龍。
注:龜尾陰也,穴不宜急湊。
原文:死鱉背平,扦則傷穴。
注:鱉背陽也,穴不宜平緩。
原文:窩穴宜深更宜淺,天機切要心明。乳情宜下又宜高,祕訣全憑眼力。
注:窩穴陽也,陽坦夷宜深。又有宜淺者。乳穴陰也。陰避煞宜下。又有宜高者。天機元自活潑,在人心眼通明。
原文:陰龍性急,自然無拂頂之堂。陽脈性寬,亦或有穿耳之局。
注:陰龍決要架折,陽脈雖性寬,亦或用架折。而穿耳者曰堂,曰局,天生一定坐向,非人所強也。
原文:或也法當倚撞,倘焉情在蓋粘。理合湊急,粘寬不煩人力。義當挨生,出死總合天然。
注:穴有蓋粘倚撞四法,四法者,上中下左右也。統言之不過一止字耳。或湊急,或粘寬,或挨生出死,何往而非止,皆合天然,不煩人力。見此經之不強作也。
原文:月角龜肩,多向偏中求正。
注:月之角龜之肩,穴在偏旁。然偏中多有正處,多者未必盡然之詞。
原文:竹篙鎗竿,定從險裏求安。
注:形如竹篙鎗竿,險矣。定尋安處作穴。安乃妥平處,定者一定不移也。
原文:或堂長而脫殺水中,倘局順而情歸正處。
注:或堂長則水當面直流,此流泥殺也。看取龍虎何邊,有情趨吉,橫側作穴,以脫去水中之殺。故云:脫倘局順,而正不容側作者,情歸正處作穴,堂長只得任之,惟獲福稍遲耳。
原文:鑿蛇頭者神死。破蟹殼者傷黃。故多下於兩眸,或只扦於七寸。若使神在王字,氣聚沬中。何妨觸類行權,隨機應變。
注:作穴以神氣鍾聚為據。蛇形固忌鑿頭,倘神在頭王字上,又宜行權應變。蟹形固忌破殼,倘氣聚殼沫中亦然。
原文:學者當精於格物審於致知。一理纔通皎若秋空之月。萬疑頓釋渙如春冶之冰。體用充周顯微洞貫,存之在我,應之在彼。妙奪神功,知窺天巧。
注:地學只是一箇理字。
原文:不問陰陽向坐,板腳定對蛤尖。
注:不問陰作陽作,坐某向,某棺之板腳定對蛤尖,即合襟處。此倒杖法也。
原文:要知深淺高低,穴底但平渦裏。
注:以一合二合水定淺深。
原文:合襟氣會壟乳,得之至沉。壽帶水交支皮,用兮傷淺。
注:穴底淺深,雖平渦裏,又有壟乳支皮不同。壟乳高阜龍也。支皮平陽龍也。合襟壽帶,即一合二合之水所云渦裏也。壟乳之穴若平合襟,則深而至沉矣。支皮之穴若平壽帶則太傷淺矣。又當別有斟酌。
原文:淺深交度當思洩去之基。
注:洩去即一合二合水穴,不可深於合水。故曰當思。高下乘生必有妥平之口。或高或下必乘生氣。凡生氣之處必有妥平葬口,即是放棺之處。必有者,天生自然也。
原文:或年深積流而無據,或歲久戕賊而難憑。切要精詳,毋事鹵。
注:承上文板腳蛤尖,穴底窩裏,合襟壽帶,洩去之基,妥平之口而言。
原文:別有龍藏水底,穴隱石間。窮變化之難量,豈愚夫之可測。
注:水底必須道眼,石間貴得明師。
原文:貼脊平頭脈短,故當插入而扦。
注:橫龍穴居貼脊頭平不起,其脈短也。下棺當插入以接其氣,是故橫擔橫落無龍須下有龍
原文:窩鉗起頂氣長,擬用粘寬而下。
注:窩鉗穴,上面起頂而來,其氣長也。下棺粘寬,不可鬥脈,是故直送直奔,有氣要安無氣。
原文:上分有脊,脊壟成個字,見脈路之分明。下合有渦,渦現作三義,驗堂情之的確。
注:脈行則水上分如個字之形,無此不見脈路分明。脈止則水下合而成渦,如義之交會。無此不驗堂情的確。堂小明堂也。
原文:朱雀未正情,合取於局之停勻。
注:朱雀案也。案未正,以龍虎左右局停,勻取用之。
原文:元武垂長,法當求其脈之止會。
注:氣止水交,脈之止會處為穴。
原文:是以左來者,穴居右畔。右來者,墳在左邊。
注:來者,向我而來,謂砂水也。砂水情意來向在左,則立穴右畔以迎之,曰穴居右畔。以砂水左來而知之也。既來向必其拱護在此,故知穴當在右。右來者亦然。
原文:若還正到長來,卻去中心正下。
注:砂水情意不在左,不在右,案山端拱,龍勢迢迢,此正到長來也。穴居中心正下。逆中取順者,因脈逆轉而求。順中取逆者,因脈順流而出。
原文:順逆,只是陰陽二字別名。三陽從地起為逆,三陰自天降為順。陽脈為逆,陰脈為順。與他處順逆又不同。
注:順中取逆,謂之饒龍。逆中取順,謂之減虎。右來左受,穴故曰取逆。左來右受,穴故曰取順。
原文:左來右下,全憑右臂攔龍。右到左扦,必藉左砂關虎。
注:關攔俱謂下砂,左來右下,即上文穴居右畔之云。右到左扦,即上文墳在左邊之云。
原文:是以門戶滲漏者氣散。
注:關攔不合法,水口曠蕩,故真氣隨之而散。
原文:牆垣凹陷者風寒。
注:垣局不周全,龍虎斷缺,故穴受風寒。
原文:或損高而益低,或截長而補短。
注:龍真穴正,人力補其未備。
原文:穴貪朝來之水,切防刺脅刳腸。
注:朝水吉,地無砂,橫攔刺刳為害。水貴屈曲有情也。
原文:案求逼近之山,最忌壓頭障眼。
注:有近案,吉穴也。高而太迫,壓障為害。
原文:蓋穴宜取高下,須求蟬翼分明。粘龍不怕低扦,必驗蝦鬚界合。低防失脈,高忌露風。
注:忌露風,故求蟬翼分明。防失脈,故驗蝦鬚界合。
原文:空手鋤頭,見兄弟尊卑之分。
注:手把鋤頭,一前一後,如兄弟尊卑次第,龍虎相讓如此。
原文:臨頭割腳,知胞胎真假之情。
注:臨頭上有分水也,割腳下有合水也。分合中間,乃有真穴。否則假矣。胞胎即穴也。
原文:硬壟大,多是塊然不結。
注:硬大無生氣,不結地。
原文:軟肩弱頸,巧從側處藏機。故有鼠子轉皮,奇形借脈。
注:肩軟頸弱,活動有生氣。結穴多巧藏閃邊,側如鼠子,如轉皮奇形,借脈是也。
原文:脈情不順,面前慎弗貪峰。賓禮雖親,腳下當防倒屣。
注:坐下脈情不對前峰,慎勿貪朝失穴。面前朝峰雖對,又防其峰腳順水竄走也。不竄走,乃是真朝。故曰:頂雖尖圓而可愛,腳必走竄而顧他。此之謂也。
原文:斜到正扦取局,正來側下迎堂。側龍直下,但取交金。直脈側扦,翻成橫壙。
注:龍脈斜到,穴則正扦。但以兩水交金為據。龍脈正來,穴則側下,迎堂龍正穴側,故曰翻成橫壙。
原文:穴凹必須平正。
注:穴落凹處,必須凹處平正。不平正,乃界水耳,非真穴也,凹窩也。
原文:背單但要乳長。
注:乳長則背單無妨,不長必要鬼托。否則仰瓦矣。
原文:鬼還氣以為奇。
注:鬼長能奪我氣,若還在後障風,在下塞水,為我用神,又自奇也。
原文:劫有情而反吉。
注:劫去本分我氣,若有情環衛主山,反為吉也。鬼劫之龍,人所不喜。倘若還氣有情,自結垣局,門戶亦奇吉而可用。此正解上文亦一說。
原文:後循脈氣,休教絲線離針。前接堂情,無使夫妻反目。
注:作穴之法,內接生氣,外接堂氣而已。要接生氣,必須後循來脈不可鬥,不可脫,如絲線穿針,勿令離也。要接堂氣,必堂情與穴情相應,如夫婦然,勿令反目。
原文:屈曲但尋轉變,高低切看來情。
注:龍脈自是屈曲而來,要細心尋他轉變去處,則得矣。來情有陰有陽,穴情高低,看此以定。
原文:水裏人眠,勿使襟裾沾濕。
注:窩穴中必要乳突泡,謂之水裏坐。如無,謂之水裏眠。此乃金星開水窩之法。如無乳泡,就楞弦作穴,謂之藏頭索氣。否則沾濕也。
原文:壁間燈掛,莫令裀褥傾油。
注:高穴必要微窩,陽中要有少陰,純陽則沾濕矣。陰中要有少陽,純陰則油傾矣。地理來來往往,只要陰中陽,陽中陰,再無別說。
原文:橋流水不流,為脈法之真機。
注:橋流,喻脈行也。水不流兩邊,界水不流過面前,合襟也。此脈行不止,看脈者,此其真機。
原文:水過山不過,乃穴情之妙處。
注:水過,兩水交過,合襟也。山不過,脈為水界止而不行也。欲尋穴情,此其妙處。逆水,鎗頭之有力。順流,砂嘴之無情。砂嘴如鎗頭,逆水則有力,順水則無情。
原文:順砂過穴未言凶,尖殺藏鋒反為吉。
注:又言砂之順水,不可盡言無情。或環攔衝射之水,或過身橫抱為案,又能藏鋒,不露尖殺,則不凶而反為文筆之吉矣。故云:過身者,勿以順嫌。
原文:龍真穴的,始可論土色之精奇。
注:相地以龍穴為主,不真不的,縱土色精奇,何益。故曰土色次之。
原文:堂舛砂訛,更莫問穴情之朕兆。
注:堂砂為穴證佐,又舛又訛,無穴可知,何必更言土色之美也。
原文:水流生旺,但可用於磚頭。
注:以方位論水流之生旺,此惟開溝磚上用之。若龍穴左右,只取水之屈曲,還顧有情而已。何論方位也。以見針盤卦例之不用也。
原文:穴泥星辰,豈能移其板腳。
注:星辰羅盤方位之星辰,今人泥此點穴,豈知生成之穴,板腳定對蛤尖,豈星辰之所能移哉。
原文:順流扦平水,要堂局關鎖,以固真氣。逆穴作高墳,宜龍虎開張,以納來情。
注:龍勢順結,扦穴不可太高,與水相平,仍要面前堂局關鎖周密,使真氣固而不散。最忌開張龍勢,逆結砂水來朝,當作高墳。及龍虎,亦要開張,納受來情,卻嫌面前緊狹。
原文:或為人之所同,不似我之所獨。
注:獨自享用砂水,不與人公共,方是真穴。此同不如獨也。
原文:背後捲空仰瓦,敗自天來。
注:天財橫結,須有鬼托。
原文:面前反趫斜飛,氣隨形蕩。
注:內有真穴,砂水自然抱護。反且斜焉,氣蕩可知。
原文:星辰無化氣,全憑融結之精神。
注:如上文所云,硬壟大,是無化氣也。亦有流動可作穴處,必其融結極有精神,方可裁剪。若欠精神,又何憑焉。
原文:作用有神功,要得裁剪之手段。變凶為吉,點鐵成金。
注:點穴作用得法,自有神功,全在裁剪手段耳。有此手段,便可變凶為吉,點鐵成金。非神功乎手段,即收山出煞,棄死挨生,接氣迎堂,知止聚識,性情之類。上文句句皆是。性穴萬萬般,雖有性形,而無性主。吉龍處處有,縱有吉地,而無吉人。是以好地常存於世間,良師罕遇於知己。售術貴乎觀德,明珠恐有暗投。擇友妙在知言,至寶無庸妄洩。此書在處,當有神物護持。後學得之,即是先師親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