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炳宇(1869年~1923年) 字统臣﹙统成﹚,东乡下莲塘村人,刘孟三的第八子,刘季三的侄子。清光绪中叶考取武举。光绪三十一年、三十二年间,在合山开采煤矿,是广西合山煤矿最初开采人。后因开矿亏本,回乡任团局副局长。后在乡招募,组织剿匪队伍,受浔州府升为管带。 %Ud.SJ3
辛亥革命成功后,刘古香任陆军第五统领,刘炳宇任帮统,驻柳州,不久刘炳宇调任浔防统领兼桂平镇守使加少将衔。 N n:m+ZDo^
民国六年(1917年),刘炳宇任广西讨龙(济光)军司令,开赴广东作战,会同滇军与广东第四、五、六、七军消灭龙济光后,任高雷善后督办、补受田道尹、援粤桂军第一军中将军长等职。1920年8月,刘炳宇随旧桂系败回广西,1922年,广西组织自治军时,刘炳宇任第十路军司令。奉孙中山之命前往讨伐陈炯明,途中因病赴香港医治无效,1923年11月病逝于香港,享年五十四岁,归殡故里,葬于东乡下莲塘村南门外水井垅田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