此例已近一年,现就掌握的情况作如下反馈:
1、 整体看平顺,晚辈身体健康,未出现人丁问题,但家庭出现不和睦(此坟后人有5子2女)。在下葬前一晚4、5房因从外地打工赶回来,对葬地和日子心存疑虑便发生争吵,后经调解和协商顺利下葬;葬后涉及费用也有小吵,特别是5房外出后在家庭群发些指责哥哥们的话不利团结,造成家庭小吵和群解散。
2、 整体不利财,偏房严重。因儿女大多在外地,此坟葬后几天,因五房在家处理事务,不能按期返厂(会迟两天)而被开除,后重新就业;二房本原在家做点杂事,但葬后基本无事可做;大房和四房财比原来更好;已嫁两女家财也没有原来好。
3、 影响发贵。三房的儿子本在一县级部门任副局,前几年市级部门要调他不走,葬坟前本打算调动(基本确定,因原来就是市级下派)并计划在市里装修房子的,但葬后因机构改革,到现在为此仍没有机会调动或升迁;四房的独生女(离婚与父母住)2018年3月由教师转任县级某部门工作员(事业单位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