葬書》雲:“蓋生者,氣之聚,凝結成骨,死而獨留;故葬者反氣納骨,以蔭所生之法也。人受體于父母,本骸得氣,遺體受蔭。經曰:‘氣感而應,鬼福及人。’是以銅山西崩,靈鐘東應。” ~Y/A]N86,
【宗龍子正解】:蓋人得以有生命之起,皆因陰陽二氣的會聚相交。陰陽凝結而成人體的發膚骨肉氣血,故人死而骨得獨留。人之所以會死,是因為陰陽盈虛消長,陰盛陽衰,導致陰陽分離絕滅;易曰:“孤陰不生,獨陽不長。”正此之謂也。人死骨留,即是“陽去留陰”,骨葬形止氣蓄之地,複得真龍穴“陰中之陽”氣,故陰陽二氣才有感召,冥冥複召資生之機,其機發則蔭及其所生之子孫後人。人的生命身體,繼世相傳,皆稟受父母陰陽精血所生,所以子孫後人與其祖上父母,也是“陰陽一氣”貫通的,故父母的骨骸得氣,此氣必能蔭及其子孫後人。 OV]xo8a;
若用陰陽學說來解,就是死者——父母祖輩為陰,後代子孫為陽。死者陰骨納得地靈之陽氣,則陽以相陰,此陰得陽之育,然後壯盛,此陰複以含陽。正《青囊經》所謂“陽以相陰,陰以含陽”。祖輩父母的“陰骨”,與其子孫後代的“陽人”,本來就是一對“血脈貫通”的陰陽,此陰骨得地靈之陽以資,陰必壯盛,然後再與其血脈相通之陽世間子孫再度形成陰陽相養。正《青囊經》所謂“陰德弘濟,陽德順昌。是故陽本陰,陰育陽”。換言之,即是說祖先陰骨得到地靈陽氣之弘濟,必感應到其陽世間的子孫後人身上,使其子孫後人順利吉昌。 t.ul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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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葬經》明白說出“反氣納骨,以蔭所生之法。”「所生」,就是父母所生的子孫後人。又說“本骸得氣,遺體受蔭。”「本骸」,就是有血脈相通之祖先骸骨。「遺體」,是指父母所生的後人,不是“屍體”之義,不要誤解。從以蔭所生、本骸、遺體等用詞就知道,只有血脈貫通,才能產生“陰陽相資”的感應。 ,4H? + |!
“銅山西崩,靈鐘東應。”這是比喻父母與子孫之間,即本骸與遺體之間,其生命的密碼資訊是互相勾通的。因此,也可以明白沒有血脈相通的抱養或過繼螟蛉之嗣,皆難受養父母之福蔭。我曾在梅州•豐順縣認識一位元叫“吳X國”的風水師,聲稱自己檢孤骨安葬,已經獲得了風水的蔭助,其求福之心雖然是無知之致,但其行為卻是可嘉。 Rv&"h_"t
附•《疑龍經》:一問抱養及僧道嗣續疑龍如何? ,LA'^I?
問君葬者乘生氣,骨骸受福蔭遺體。此說尚有一可疑,抱養之兒非己子。僧道嗣續是外來,如何卻也能承繼?與君詳論古人言,舉此大略非徒然。骨骸受氣蔭遺體,此理昭我不容議。卻將僧道並抱養,辨論如何同己子。此說誠然是可疑,固宜窮理細尋推。人家生出英豪子,便是山川鍾秀氣。山川靈氣降為神,神隨主者家生人。此山此穴認為主,即隨香火降人身。古人嘗有招魂葬,招魂天人可為樣。招魂葬了祀事嚴,四百年間漢家旺。何拘骸骨葬親生,只要祀事香火明。亦有四五百年祖,棺槨骸骨化為土。子孫千百尚榮華,人指此山誰是主。此山此穴有主者,神靈只向此家住。山川秀麗來為嗣,豈慮其家無富貴?山川日夜有朝迎,生出為人亦如是。乃知抱養與親生,同受生靈無以異。故人接花接果義,與此相參非與是。後母卻蔭前母兒,前母亦蔭後母子。只緣受恩與受養,如同所生並同氣。以此言之在繼承,只與香火無衰替。乃知招魂與抱子,僧道相承皆類此。 ceG\Q2